马克思主义学院讯 (记者 赵悦;摄影 张许加)11月23日下午三时,华中师范大学第182期“博雅大讲堂”在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三楼报告厅举行。中国人民大学二级岗位教授、伦理学研究基地研究员、执行主任龚群教授为华师学子带来了一场主题为“十九大报告解读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彩讲座。此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李芳主持。
讲座伊始,李芳副院长郑重向我们介绍了龚群教授,随后教务处副处长曹阳为龚群教授颁发了我校“博雅大讲堂”讲师聘书,在热烈的掌声中龚教授开始了他的讲座。
龚教授开宗明义,指出习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实际上是个哲学命题,因而本次讲座也更多地从学理角度来解读这个概念。讲座一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共同体”的含义及其特征;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历史背景和现实依据。
在第一部分中,龚教授先区分了共同体与集体和社会的区别:集体强调利益关系,而共同体的核心概念是分享;社会本质上是由自由平等独立的人构成,而共同体中不存在独立的人。接着,龚教授以古希腊城邦为例,指出从古希腊到当代,“共同体”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哲学概念。而我国也自古代就有“和合大同” 这样类似“共同体”的思想,“共同体”的概念有着非常深厚的历史渊源。龚教授还指出:习主席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实际上与我国当代领导人对政治哲学的关注与辩证的吸收学习有着密切关系。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人类历史实际上是一部不断从狭隘的、地方性的共同体向更大范围的共同体扩展的历史。
在第二部分中,龚教授先谈到了联合国的的作用,指出联合国的建立是符合共同体的精神的,我国一直维护并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接着他提出了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要遵循的原则。他说;“不同文明的和平交往是推动人类历史进步,建构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交往方式;争取一个正义公平的经济环境是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使命;生态环境正义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地球上赖以生存的正义条件。”充分说明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概念,不仅仅是各国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全人类更好的生存发展的需要。
讲座最后,龚教授与在场学生热情互动,细致地回答了学生们的提问。我校吴秀莲老师和龙静云老师也在认真听了讲座之后向龚教授提出了问题,对此龚教授一一作了解答。最后,李芳院长简洁明了地对此次讲座做了总结,她指出:这次讲座不仅是对我们深入理解十九大报告精神有巨大的帮助,也开拓了学术研究的视野。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讲座圆满结束。
(编辑 刘惠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