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第一项,由孙永祥书记带领委员学习《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院级党的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精神,指出院级党委是单位的政治核心,要求新一届党委委员们要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会议第二项,讨论新一届党委委员们的职责分工,最终审议结果:孙永祥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万美容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兼宣传委员,邵莉莉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宣传委员,李芳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兼群团委员,毛华兵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兼文体委员,谢从高同志为纪检委员,李红伟同志为统战委员,梅萍同志为生活委员,丁琳同志为青年委员。
新一届学院党委委员会将再接再厉,为学院党建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