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9]166号)的精神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核、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考核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二、实施细则
(一)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统一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二)具体安排
1.报到时间:2021年4月16日13:00-16:00,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一楼大厅。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http://marx.ccnu.edu.cn/info/1025/11444.htm )报到时,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审查完毕后归还。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审查完毕后归还。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 6.5 分,托福 95 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 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 TOPIK4级)。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 年以内)。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查完毕后归还。
2.笔试时间
(1)专业英语笔试:4月17日 8:30 — 9:30
(2)专业方向笔试:4月17日 10:00 — 12:00
3.面试时间:4月17日晚、4月18日上午(面试时间报到时抽签分组确定)
(1)基本情况介绍(5分钟内,可做PPT汇报)。
(2)抽题回答1题和随机提问1—2题(15分钟内)。
3.考试地点:报到时具体通知。
4.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1)博士综合考核考生提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平台,实名认证、申领“健康码”,确认本人健康码处于正常状态,凭身份证、健康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入校申请》(近日会发送至考生邮箱,4月15日前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致电027-67868143。)进校参加综合考核。校外车辆不得进入,考生步行进入。
(2)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向校内各招生单位报备:综合考核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生复试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学校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综合考核的条件。
(3)考生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学校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学校,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学校,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4)报到当日所有考生在进入报名场所前,必须接受场外志愿者的测温,体温正常方能进入报到地点报到。志愿服务小组在报到场所外拉出排队线,负责报到当日导引和维护现场秩序,避免聚集。测温异常者由志愿者安排在指定地点(学院2楼217党员活动室),并迅速报学校防疫防控指挥部处置。
(5)面试当日由志愿服务小组维护候考秩序,学院统一提供候考排队坐凳,保持坐凳间距,并拉出候考排队线,进入面试场所之前须接受志愿者的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能进入面试场所参加面试。如遇发热考生,由学院应急小组带到指定地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
(6)严格遵守学院面试安排,按抽签确定的考试时间参加面试。考生完成面试后迅速离开考核场所,不得在考核场所及周围逗留。
(三) 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方式
1.综合考核:分笔试(专业英语和专业方向)和面试两部分。
2.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英语占15%、专业方向占85%。
面试满分100分,取考官评分均值。
录取总成绩=资格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70%
(四)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严格按报考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非专职辅导员、本校生源录取都不超过2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成绩将于4月3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复试的监督和申诉复议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录取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录取过程记录、各专业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复试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受理举报电话:(027)67865550
受理举报邮箱:119072236@qq.com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