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科研水平和教育能力,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
(一)2023年我校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
(二)“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
(三)实行“计划专用、单独考核”的原则。
(四)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在校脱产学习。学制四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素质,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按照惯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截至2023年9月满5年)。具体标准(含报名和资格审核)以教育部后期出台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考试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华中师范大学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考专业填报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选择“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并填写定向委培单位、“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
(二)提交材料
1.下载填写《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由考生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除《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提交材料第1-11条外,还可提交教学工作业绩材料(如教研项目、教学获奖、教研成果及成果奖等)。材料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姜老师收。材料寄送具体要求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选拔方式
均采取“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环节,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等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二)录取前考生应承诺报考身份的真实性,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三)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录取学校三方培养协议。
(四)此计划为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生源,也不得调出本专项计划录取。
(五)录取规则,参见《2023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七、咨询方式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14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