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每个综合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综合考核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二、招生专业目录
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3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6.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教育博士和专项计划除外)。
7.在职定向类别考生为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哲学计划。
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条件和所需材料,见《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细则》。
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考生的报考条件和所需材料,见《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细则》。
所有报考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 TOPIK4级)。
未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不满足外语水平基本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在材料审核前,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最低要求为必须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核成绩是否达到能够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最低要求,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认定并解释。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仍不合格者(60分以下)视为不满足报考条件,不得进入资格审核。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
1.网上报名
2022年12月1日9:00--2022年12月26日18:00
2.报名网址
http://grd.ccnu.edu.cn/student (建议使用电脑端和最新版本的谷歌、火狐、360极速、Edge等浏览器)
3.提交材料
报名须寄送的纸质版申请材料,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具体网址:http://gs.ccnu.edu.cn/info/1075/8115.htm。
申请人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姜老师(邮寄封面请注明“2023年博士报名材料”)
咨询电话:027-67868143。
我院将于2023年1月5日前在我院网站公布已收到报名材料的申请人名单,并请及时查看。
若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寄送的,请提前与本单位联系报备。逾期未寄(送)且未报备的报名无效,已寄(送)达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总成绩和各单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值均为100分。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量化考核并作出综合评价。
资格审核具体内容:
1.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占20%)
2.学术水平及获奖证明材料(占20%)
3.硕士期间成绩及学位论文(或开题报告)(占20%)
4.读博期间研究计划(占40%)
资格审核结果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资格审查成绩60分以下的申请人不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并按不高于5:1(即综合考核人数:招生计划)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在我院网站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资格审核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理论基础、科研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笔试和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笔试
按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大类招生组织笔试,笔试科目包括:外语、一级学科(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方向等三门课程,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考生汇报自己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和读博计划,要求以PPT进行展示。
环节二:抽题回答专业方向问题(5分钟)。
环节三: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提问(主要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交流(5分钟)。
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综合考核小组成员对考生各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满分100分。综合考核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总分÷3)×60%+面试成绩×40%
(四)录取规则
1.同一招生专业内,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将在结合考生志愿的基础上,从本专业方向其余未拟录取的报考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3.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录取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录取过程记录、各专业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受诉人员:邵莉莉老师
受诉电子信箱:ccnumyyjs@163.com
受诉电话号码:027-6786555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