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在实践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以优秀成果迎接学校120周年华诞,贯彻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2023年寒假期间我院将继续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 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5日-2023年2月11日
三、 活动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校学生
四、 活动内容
(一)“劳动筑梦新百年,实干炼就新青年”——劳动实践活动
为深化劳动实践教育,号召青年学生学习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鼓励学生利用寒假开展家庭劳动,感恩父母,体验生活;结合学科特长参与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在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培养正确的劳动价值取向,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祖国,奉献社会。此项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2021级、2020级本科生必选。
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关于2023年寒假期间开展劳动实践教育的通知
(二)“在社会课堂中增长才干,于家乡建设中书写青春”——“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组织学生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学生可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省、地市、县区的团组织微信公众号,阅读“返家乡”系列相关推文。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引导青年学子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
选择此项实践活动的学生需完成1份实习实践手记(不少于1000字),3张实习实践照片,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返家乡”社会实践定岗人员名单》(附件2),并于2023年2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ccnumysc@163.com,命名格式为“返家乡+年级+姓名+学号”。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返家乡”社会实践定岗人员名单
(三)“让青春脉搏与新时代同频共振”——体悟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社会实践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鼓励各实践团队或个人探寻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一系列突破性进展与标志性成果,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通过深入企业、社区、乡村等地,以青春视角对中国式现代化内涵进行观察寻访、调研实证。
活动方案详见附件3:体悟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四)“百廿风华传薪火,立德树人谱新篇”——校史故事寻访社会实践活动
组织动员学生结合学校120周年校庆,以旧址探访、事迹发掘、深度采访等形式,寻找身边华师人的奋斗足迹、探访优秀校友,通过寻访了解学校历史,学习先进事迹,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抱负,做华师大爱的播种者。
活动方案详见附件4:校史故事寻访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五)“一起云支教 奋进新征程”活动
在团中央青年发展部指导下,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开展了全国大学生 2023 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一起云支教专项活动,号召大学生在2023年寒假期间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以“一对一”的方式聚焦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童心港湾”项目县为主的青少年开展宣讲教育活动。
选择此项实践活动的学生请将相关志愿服务证明于2023年2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ccnumysc@163.com,命名格式为“云支教+年级+姓名+学号”。
(详情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qejaalvofpRufBOpggXJTw)
(六)“感谢恩师·你我同行” 感恩公益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感恩意识,形成社会的良好风尚,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主办,教学考试杂志社承办、中国教育电视台协办,在全国高校开展了“感谢恩师•你我同行”大型公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寄送祝福,征文、视频、摄影征集等活动,将感恩之心化为感恩之行。
选择此项实践活动的学生请将相关实践证明于2023年2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2338034038@qq.com,命名格式为“感恩公益+年级+姓名+学号”。
(详情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9c8GLiT25sdELiWg8fcAug)
五、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育人工作中的突出作用,从实际出发,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服务地区、内容、方式等做出精心设计和安排,制定具体方案。要加强对活动从启动、实践到总结的全过程指导把关,参与学生在实践中要及时向家长、指导教师报备所在位置和安全情况,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及时总结,积极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在社会实践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广泛宣传,取得最大的传播效益。
六、 成果总结及评选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对劳动学分的相关要求,劳动实践活动为本科2022级、2021级、2020级学生必做,此外本科2022级、2021级学生还需至少任选一项实践形式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各年级积极开展多项实践活动;
2.鼓励学生以团队形式开展,并积极向校媒投稿;
3.按附件要求于2023年2月11日前将实践成果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院将针对提交作品开展社会实践优秀作品评选工作,评选奖项若干名,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优秀作品评选。
联系人:程朵朵(qq:2338034038)、卢文丽(qq:1837427290)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