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支部、学生组织:
2022年,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美育与文体活动、权益与服务工作、宣传工作、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科创活动等各项工作中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涌现出一批甘于奉献、锐意进取的典型人物。为树立榜样,推动共青团工作发展,依照有关规定,我院团委响应校团委号召,现启动2022年度美育与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权益与服务工作、宣传工作、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科创活动共6项积极分子与学生科创之星、科创园丁的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美育与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权益与服务工作、宣传工作、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科创活动积极分子,科创之星评选。原则上每位学生本年度内只能获评以上荣誉中的一项荣誉。
(二)全院教师均可参与科研园丁评选。
二、我院申报名额
(一)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5名;
(二)体育活动积极分子5名;
(三)权益与服务工作积极分子5名;
(四)宣传工作积极分子5名;
(五)科创活动积极分子5名;
(六)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3名
(七)学生科创之星1名(从科创活动积极分子中推荐);
(八)科创园丁1名;
三、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无不良表现,学习成绩合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其中,各类荣誉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一)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1.热爱文艺活动,有文艺特长,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
2.校大学生艺术团、各级学生会文艺部成员;
3.曾参与或组织各类美育实践活动和文艺活动,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二)体育活动积极分子
1.在学校、学院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表现活跃,能起到较好的带动作用;
2.为校、院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曾在校运会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三)权益与服务工作积极分子
1.关心学生社区工作,并积极参加学生社区活动;
2.在学生社区举办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奖;
3.积极参与民管会、治保会、楼管会相关工作,在学生社区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1.热爱宣传工作,积极为学校或学院宣传工作做贡献的校院各级宣传工作人员;
2.积极向校内外各级、各类媒体投稿,校外媒体稿件(包括消息、通讯、文学类稿件等)录用篇数达2篇以上、校内媒体稿件录用篇数达4篇以上;
3.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宣传工作,参与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成绩突出;
4.在与学校及学院的网络宣传互动中,能始终坚持理性发声,积极传播正能量,且发言内容积极健康,无不当的网络言论,不低俗、不消极;
5.个人自媒体活跃度高,有较强影响力,被转发、评论、点赞次数多,且评价正面。
(五)科创活动积极分子
积极参与各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取得较显著的成绩,或在学习期间至少有1篇(件)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科创成果或发明制作。不与“挑战杯”“创青春”等奖项重复评选。
(六)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
1.参评对象须为已在我校志愿者管理信息系统和“志愿汇”平台完成注册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内须在我校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至少半年或组织参加过院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活动或志愿服务工作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反响。
2.存在志愿服务活动或志愿服务工作相关活动无法按质按量完成等情形者不予考虑。
3.有意向参加评选的注册志愿者不可同时参与学部学院(中心、所)评选与校级志愿公益类组织评选。挂靠在相关学院的志愿公益类组织参与该学院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评选。
(七)学生科创之星
思想素质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科创能力,公开发表学术成果1篇(件)以上。不与“挑战杯”奖项重复评选。
学院将从科创积极分子申报人中推荐1名参评,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如被评为学生科创之星,科创活动积极分子荣誉自动取消。
(八)科创园丁
关心学生科创活动,指导学生取得较多科创成果的教职工。不与“挑战杯”奖项重复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或老师,填写《附件1:2022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单项积极分子申报表》《附件2:2022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科创之星申报表》《附件3:2022年度华中师范大学科创园丁申报表》《附件4: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度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并于2月24日(周五)中午12:00前提交申报表至组织部邮箱ccnumyzzb2021@163.com,命名方式为“姓名+荣誉类别”。信息虚报、有误或不全等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或逾期上交的,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刘晋玮
电话:18183870636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