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23-03-22点击:

为切实做好我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制订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需要,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命题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等分别负责综合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综合考核具体方案

我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笔试、面试均采取线下形式进行。

(一)综合考核入围名单

详见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方网站。

(二)报到及身份核验

报到时间:4 月 7 日下午 14:00——17:00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一号楼大厅报到。

报到时请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身份核验,并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三)综合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笔试安排及相关说明

笔试时间及地点:

4 月 8 日上午 08:30——09:30 一级学科课程考核。

4 月 8 日上午 10:00——11:30 专业方向课程考核。

4 月 8 日下午 14:30——16:00 英语笔试。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笔试内容说明:

外语水平考核(所有考生不区分报考专业方向)

一级学科课程考核(分专业考核:报考哲学专业的考生考哲学基本理论、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考生考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报考中共党史方向的考生考政治学基本理论)

专业方向课程考核(考核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西方哲学史、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学、党的建设、高校思政课教学理论与方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政策与实务。考生根据各自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相应的专业方向课)。

每项满分100分。

③面试安排及相关说明

4月9日进行面试,具体安排报到时通知。

面试环节及内容说明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考生汇报自己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和读博计划,要求以 PPT 进行展示。

环节二:抽题回答专业方向问题(5分钟)。

环节三: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提问(主要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交流(5分钟)。

根据考生小组面试表现,考官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两个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每项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占40%,专业知识占60%。

三、录取原则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按报考该类别所有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不区分导师。(其中,按本校生源不超过2人、专职辅导员不少于4人的规定,顺次递补)

2.其他考生,同一招生专业方向内,按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3.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不合格,将在结合导师及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从本方向其余未拟录取的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总成绩顺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4.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校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总分÷3)×60%+面试成绩×40%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点。

四、考试招生监督

1.所有考生应诚信参与考试,对自己提交的全部材料和考试过程负完全责任。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2.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监督举报。

受理人:邵莉莉老师

受理举报电子信箱:ccnumyyjs@163.com

电话号码:027-6786555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27-67868143

E-mail:476883873@qq.com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