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23-12-25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有关事项的说明》及《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招生专业目

参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有关事项的说明》。

、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强,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爱护学生,潜心育人。

2.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截至报名之日),且在职在岗,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职能处室审核通过。

3.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4.有 2 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不满足上述外语水平基本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在材料审核前,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的条件要求为必须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核成绩是否达到能够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最低要求,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认定并解释。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仍不合格者(60分以下)视为不满足报考条件,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

1.网报时间:

2023年12月4日9:00--2023年12月28日18:00

2.报名网址:

https://grd.ccnu.edu.cn/student/bslogin(建议使用电脑端和最新版本的谷歌、火狐、360极速、Edge等浏览器)

3.提交申请材

报名须寄送的纸质版申请材料,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有关事项的说明》。此外,还可提交与自身工作业绩相关的材料。

申请人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郭老师收(邮寄封面请注明“2024年博士报名材料(高校思政骨干)”)

邮政编码: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8143

考生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本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送)的视为报名无效,已寄(送)申请材料不予退还。我院将于2024年1月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已收到报名材料的申请人名单。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材料审核

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给出资料审查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资格审查总成绩和各单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值均为100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毕业论文、读博期间研究计划、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量化并作出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示。资格审查具体内容:

1.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满分100分,占资格审查总成绩20%)

2.学术水平及获奖证明材料(满分100分,占资格审查总成绩20%)

3.硕士期间成绩及学位论文(满分100分,占资格审查总成绩20%)

4.读博期间研究计划(满分100分,占资格审查总成绩20%)

5.工作业绩材料(满分100分,占资格审查总成绩20%)

资格审查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不高于 3:1 (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成绩60分以下的考生不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在我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查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笔试和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外语、马克思主义理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三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考生汇报自己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和读博计划等,要求以PPT进行展示。

环节二:抽题回答专业方向问题(7分钟)。

环节三:面试考官提问(主要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交流(8分钟)。

根据考生面试表现,面试考官对考生各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满分100分。综合考核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总分÷3)×60%+面试成绩×40%。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四)录取规则

1.报考我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全部考生(不区分导师),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其中,按本校生源不超过2人、专职辅导员不少于4人的规定,顺次递补)。

2.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 不予录取。

3.学院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单位审议。

四、咨询方式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143

五、工作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完成日期

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

2023年12月4日-

2023年12月28日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2023年12月29日前

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2024年1月8日前

完成考生资格审查

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

2024年3月15日前

发布综合考核方案

2024年3月22日前

综合考核及结果公示

2024年4月28日前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