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17-04-17点击:

各基层团委:

为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先锋作用,校团委决定对在2016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项目

1.重视共青团工作领导奖

学校根据一年来各级领导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情况进行评选。

2.红旗团委、优秀团委

学校团委根据2016年度基层团委工作考核结果进行评选。

3.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

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申请表见附件1),学校团委根据个人团委工作业绩进行评选。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基层团委从本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中,择优推荐1名团干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被推荐人需上交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从个人简介、学习成绩、工作事迹、所获荣誉等方面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16年度,图文并茂,不超过1500字。

学校团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进行集中汇报展示,根据现场评委打分情况确定1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者,其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自动取消。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PPT(5分钟以内,必须为微软office版本),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5.红旗团支部

基层团委从本院优秀团支部中,择优推荐一个团支部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被推荐的团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从支部简介、组织活动、突出事迹、所获荣誉等方面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16年度,图文并茂,不超过1500字。

学校团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进行集中汇报展示,根据现场评委打分情况确定红旗团支部。请申请单位提前准备好PPT(6分钟以内,必须为微软office版本),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6.优秀团支部

根据团支部申请、公开评议产生,由学院根据配额(按照团支部数量的10%产生,见附件,下同)评选后上报学校团委审核。被推荐的团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从支部简介、组织活动、突出事迹、所获荣誉等方面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16年度,图文并茂,不超过1500字。

7.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产生,由学院根据配额(按照共青团员数量的1%产生)评选后上报学校团委审核。为表彰在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团支书,特面向团支书分配部分优秀团干名额(按照团支部数量的5%产生)。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原则上应为共青团干部,包括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团总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协委员,且任职一年以上。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有突出业绩,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参加过校、院级团干培训并考核合格。

8.优秀共青团员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产生,由学院根据配额(按照共青团员数量的3%产生)评选后上报学校团委审核。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参加过校、院级团干培训并考核合格者优先;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注:凡评议年度内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将最先进的团组织和最优秀的团员、团干部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基层团委应按照规定,将分配名额按照相应比例均匀分配至各类学生。采取统一规范的流程,通过适当的民主手段进行评选。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申报方法

1.重视共青团工作领导奖由学校根据一年来各级领导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情况直接组织评选,红旗团委、优秀团委将由校团委根据2016年度基层团委工作考核结果直接评选,不需要进行申报。

2.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请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和《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名额分配及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2017年4月17日17:00之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组宣部邮箱ccnutw@qq.com。(注: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从学院团委推选的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中产生,不单列名额,同时需要进行线上申报。)

3.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和优秀共青团员进行线上申报。线上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符合评选条件的团员、团干,进入学校信息门户——办事服务大厅——校团委(优秀共青团员(干部)申请),认真填写表格并提交成功,具体操作见《优秀共青团员(干部)在线申请操作指南》(附件5)。

2)各学院团委书记进入信息门户——办事服务大厅——校团委(积极分子与优干审核),发起流程,查看学生申请信息,组织评选。

3)各学院需按照《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6)开展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学院评选结果需以纸质或网络形式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

4)公示无误后,请各学院团委书记于4月17日(周一)下午17:00前进入信息门户——办事服务大厅——校团委(积极分子与优干审核),发起流程,对通过学院评选的团员、团干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单项积极分子和优干审批操作指南(团委书记版)》(附件7)。

5)校团委将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报校团委书记办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如违背本通知要求,取消相应学院评选名额;信息虚报、有误或不全等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对应部分的评选名额。

4.附属中学团委参照校团委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五四”表彰方案,并将表彰结果报学校团委备案。

联系人:王涛

 话:027—67867625

 箱:ccnutw@qq.com

附件:

1.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申报表

2.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申报表

3.2016年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2016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5.优秀共青团员(干部)在线申请操作指南

6.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名额分配及申报信息汇总表

7.优秀共青团员(干部)在线审批操作指南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