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提案征集的通知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18-05-01点击:


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及提案征集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2018学年团委学生会工作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院团委和校学生会批准,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拟定2018年5月13日14点30分(星期日)召开为使大会顺利召开,现将代表选举工作及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选举

(一)大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1.现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校本科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无违 反校规校纪情况;

4.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 大同学的呼声、建议和要求。

(二)大会代表名额及构成

本次大会代表名额依照各年级团委学生会成员人数按比例分配拟定学生代表90人,各班级分配名额如下:1701班、1702班、1703班各15人,1601班、1602班、1603班各12人,1501班、1502班、1503班各3人。各班级推选代表时需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党员群众比例协调,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比例协调,主要社团成员、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另外鼓励各年级干部积极参与代表选举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

大会代表经院团委学生会、年级、班级组织选举产生。各班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民主程序推选出学生代表,再由各年级审查后统一汇总名单报于团委学生会。

(四)代表上报时间

各年级主席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附件1),于20185月6日(星期日)晚上20:00前发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部邮箱ccnumyzzb@163.com

二、大会提案征集

(一)提案范围

学生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学生代表对学院各方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的议事方式。提案的范围主要包括:

1.有关学院教育教学、科研、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提案;  

3.有关学院发展方向、办事机制和学院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提案;

4.有关广大学生关心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提案;

5.有关团委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提案;

6.有关广大学生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提案。

下列问题不列为提案:

1.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制度事宜;

2.超越本次学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二)提案要求

1.每个参会代表须提交至少一份提案,请各参会代表务必重视提案工作;

2.各参会代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问卷等方式收集汇总身边同学的意见或建议,分析和掌握其利益诉求、形成自己的提案意见;

3.提案事实清楚,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内容须有建设性,一般应包括提出问题的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具体的改进建议和方法;

4.代表在填写提案前,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去伪存真的分析筛选,仔细斟酌,详细叙述,多提可行性建议,并且附带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提案的群众性、真实性,提高提案的质量;

5.各年级要紧紧抓住提案收集工作这个契机,引导全院学生积极关注学院建设工作,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培养学生采用合理的方式为学院各方面工作建言献策的优良素质;

6.提案表格可参考校学生会提案表格(见附件2)。如是手填提案表,应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

(三)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1.设立提案组,具体负责提案工作具体事务;

2.提案组对代表的提案经审查同意立案后,按提案的范围、内容分门别类整理登记,形成《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3.经审查不能立案的提案,由提案组在大会闭幕后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提案代表。

(四)提案上交时间

请各年级认真组织提案收集工作,真实详尽填写提案表格(见附件2),并将提案表整理后于20185月6日(星期日)晚上20:00前以年级为单位将每位代表的提案表格和提案汇总表(见附件3)打包发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部官方邮箱ccnumyzzb@163.com

三、工作要求

1.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团委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年级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学代会的筹备工作。

2.各年级要广泛宣传此次会议,认真做好代表推荐工作,代表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每位参会代表至少须提交一份提案,该提案需要各参会代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问卷等方式收集身边同学的意见或建议。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