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选拔华中师范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研习社成员的通知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18-05-24点击:

为学习、传播、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校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华中师范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研习社”(下文简称“研习社”)。研习社自成立以来,完成校内外宣讲78场,提高宣讲团成员理论宣讲水平;带动青年学生进行理论学习、理论传播、理论践行,营造学“习”热潮。

为完善研习社组织体系,充实研习社工作队伍,形成一支有热情、有能力、有水平、有成绩的优秀团队,研习社现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新成员。

一、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选拔范围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硕、博)

三、选拔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觉悟高,对于马列主义等重要理论思想有深刻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

2.志存高远,思想上进,品学兼优,情理兼修,学习成绩及社会实践能力突出;

3.语言表达能力强,临场应变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或者创新思维;

4.具有团队精神,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愿意提升自我以及为宣讲团整体的提升做贡献;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优先考虑;

6.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7.有新媒体制作、宣传、文章撰写、组织策划等方面特长的优先考虑。

四、选拔流程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者请在5月29日晚20点之前将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839505106@qq.com。文件及邮件命名为:学院+年级+姓名+电话。

(二)面试环节

根据报名表和宣讲稿内容,筛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由研习社对入选者进行面试考核。

面试将采取“1分钟自我介绍+3分钟模拟宣讲+2分钟答辩”的模式,面试人员需提前准备好宣讲PPT、3份纸质版宣讲稿、3份纸质版报名表。

(三)笔试环节

面试当天将进行笔试选拔。笔试及面试成绩共同决定综合排名。

(三)人员公示

在选拔环节全部结束后,由研习社指导老师及成员进行讨论研究,根据宣讲稿、面试、笔试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研习社最终人选,面试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四)考核

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核,成为学生研习社正式成员。任期一年且考核合格的成员获得研习社聘书。

华中师范大学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研习社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