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19-05-11点击: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和《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体检等。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位委员会委员、党委纪检委员等人员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孙永祥 万美容

副组长:董俊敏 毛华兵 谢从高(纪检)

组员:龙静云 刘从德 李芳 李敬煊 林剑 杨足仪 胡田庚 高新民 秦在东 姜红(研究生教学秘书)

2.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2019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报考生源情况,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巡视检查复试过程,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3.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分设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凡属复试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我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分数线

1、2019年我院普通招考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

哲学专业:外语50分,两门业务课均不低于50分,总分190分;

中共党史方向:外语50分,两门业务课均不低于50分,总分175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外语50分,两门业务课均不低于55分,总分200分;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外语50分,两门业务课均不低于60分,总分204分。

3.2019年我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考生):外语50分,两门专业课均不低于60分,总分170分。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汉族考生):外语70分,两门专业课均不低于60分,总分170分。

注意事项:对于上线考生较多的情况,导师可按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网上公布复试名单。

四、复试安排

1.资格审核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查,需加盖红章);

对考生的学位信息(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录取;

3)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红章),往届硕士毕业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红章;

4)请考生携带能够证明其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

5)需要调档案的同学,请领取调档函;

2.面试

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定于5月16-17日进行,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5月16日上午800--8:40分点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一号楼一楼大厅报到。

1)英语笔试:时间:9:00—10:00笔试地点8104、8105教室;

2)各专业方向面试安排:

5月16日:上午10:30开始

第一组:马克思主义哲学,地点:一号楼三楼319

第二组:外国哲学科技哲学,地点:一号楼三楼318室

第三组:思想政治教育,地点:一号楼二楼214室

5月16日:下午2:30开始

第四组:伦理学,地点:一号楼三楼319室

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地点:一号楼一楼110

组:中共党史,地点:一号楼三楼321A

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地点:一号楼二楼214室

5月17日:下午2:30开始

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地点:一号楼一楼108

3.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或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笔试(满分100分)×20%+面试(满分100分)×80%

五、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录取要求

学院将及时把复试结果告知考生,学校将院系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在复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复议,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七、其它

未尽事宜,由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招生复试咨询电话: 02767868143(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学院举报投诉电话:027—67868278(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

学院投诉电子邮箱:499845141@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12办公室,邮编: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