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聘请国(境)文教专家工作计划,现将申报2012年聘请国(境)外文教专家项目的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需要,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聘请国(境)外文教专家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填表时请务必注明国(境)外文教专家聘请类别(主请或顺访),并附拟邀请专家详细简历。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活动,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教师。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外事处(港澳台办)(汇总表见附件二)。
3.申请人须在短期专家来校前一周报送详细接待日程和交流内容及经费预算。
4.请各单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4月6日前报送外事处(港澳台办)。
5.从2012年起,我校国(境)外文教专家聘请的集中申报时间为一年两次,分别为1月和9月。每年1月初和6月底在学校网页上发布申报通知。
6.联系人:艾龙飞 杨源 联系电话: 67866220
E-Mail:loryaren24@yahoo.com.cn
外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