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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2-03-02点击:

校内各单位:

我校现有四所孔子学院:美国堪萨斯大学孔子学院、印尼泗水国立大学孔子学院、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孔子学院和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孔子学院。根据国家汉办要求,每所孔子学院需派遣一名中方院长和若干名汉语教师。现我办面向校内各单位征求中方院长和汉语教师人选,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并推荐优秀人才。我校将建立中方院长和汉语教师人才储备库,并根据国家汉办面试和培训结果,分批派往我校海外孔子学院或汉办指定孔子学院任职。具体事项如下:

一、中方院长任职资格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

2.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有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悉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具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性格开朗,身心健康,55周岁(含)以下。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5.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需能够兼任对外汉语教师。

二、汉语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或相当于二级甲等水平。

4.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5.品行端正,无犯罪、过失记录。

三、薪酬待遇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财〔2011〕194号),出国教师在国外任教期间待遇如下:

1.根据出国教师国内职称,按以下标准计发国外工资(单位:美元/月):

级别

职别

工资标准

一级

教授、研究员

2100

二级

副教授、副研究员

1900

三级

讲师、助理研究员

1700

四级

助教、实习研究员

1500

2.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享受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美元,用于开展工作必需的对外交往和通讯等支出。

3.出国教师国外任教期间,如聘请方不提供交通工具和相关费用的,国家按以下标准提供交通补贴:

非艰苦及一类艰苦地区:每人每月400美元;

二类及以上艰苦地区:每人每月600美元。

4.国家为出国教师提供一次性安置费3000美元,用于办理居留、注册等各种手续,购置必要的家具家电、教学设备及其他安置开支等。

5.出国教师赴任前可领取一次性出国补贴3000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公证、护照签证、体检等费用及赴离任、休假、探亲期间的国内旅费。

6.出国教师配偶享受配偶补贴。随任配偶补贴标准每月500美元,不随任配偶补贴标准每月200美元。艰苦地区随任配偶,同时享受出国教师艰苦地区津贴标准1/3的艰苦地区津贴。无配偶或配偶在境外公费留学、进修或有工资收入的,不享受配偶补贴。配偶随任期间,所在单位应保留其公职。

7.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出国教师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本人全年月平均国外工资。

8.其他待遇请详见附件三。

四、推荐程序

1.申请人员视个人情况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外事处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gyuan@mail.ccnu.edu.cn.

2.国家汉办每年举行中方院长和汉语教师面试。我办将根据汉办文件,通知相关候选人参加面试和培训。

3.候选人通过国家汉办面试和培训后,学校将统筹安排赴任岗位。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申请人在获得派出资格后,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赴我校相关孔子学院任职。

3.中方院长任职期限为4年;公派汉语教师一般为2年。

4.2012年上半年中方院长申请岗位为美国堪萨斯大学孔子学院,请申请人于2012年3月16日前报送相关表格。

5.本通知将挂在外事处网站,长期有效,热忱欢迎有志于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的教师踊跃报名参与。

6.联系方式:杨源,电话:6220,办公地点:外事处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