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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2-01-13点击:

2012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报.rar

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

二、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指南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五、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项目研究阶段由立项时间起(一般为7月1日),到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验收结束时止(完成时间要包括三个月的鉴定验收时间)。

七、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八、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九、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须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两套样书。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十、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形式审查明细表》等)请在各单位科研秘书处拷贝电子版。

十一、申报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本次申报工作要在2012年2月2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11日,申报动员、组织论证。各单位进行申报动员,组织申请者阅读《课题指南》和《申报公告》,下载相关资料,组织相关参加者进行论证、填写申请书。

2.2012年1月9日-2012年2月20日,审核、初评、反馈、修改、打印《申请书》。

(1)《申请书》填写完整后,申请人认真对照《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各条目进行形式审核。

(2)为确保申报质量,提高课题立项率,各单位务必要召集有关专家举行本单位申报项目初评会,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申请人。各单位自定初评会议形式与时间,相关安排和审查结果报社科处备案。社科处不受理未通过本单位初评会的课题申报。

(3)申请人修改、打印、装订申请书。申请书(包括活页)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于2月20日前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word格式)。

3.2月21日,集中整理报送申报材料。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月21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至社科处,同时提交所有申请书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217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石挺 张扬 联系电话:7195

社 科 处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