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28号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报考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及时向考生公布,提高复试工作透明度。
2、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分设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3-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讲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我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人员资格: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线(见附件1)
凡达到我院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试均可来我院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试凡符合我校的分数线的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1、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专业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及要求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一).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复试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⑴、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以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卷面分数为100分,笔试集中阅卷。
以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⑵、外语测试。其中须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须录像备查。
⑶、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心理健康状况、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测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像,并妥存备查。
⑷、复试记录及复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签字认可。
六、复试成绩和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等环节占40%,英语面试占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将从3月30—4月3日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上公示。
七、复试报到时间:
3月25上午8:00—11:30分,一号楼一楼大厅报到,报到时请出示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月25下午14:00开始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3月25日晚上:19:00—21:00,专业课笔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3月26日上午8:00开始专业面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3月26日下午16:00---18:00同等学力加试哲学、政治经济学(地点报到时通知)
八、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我校医院进行,具体安排将于3月21日左右上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九、复试报道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只收复印件):
1、复试通知书、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政治审查表(必须有单位或学校公章);(见附件2)
4、本科毕业证书(含学位证)、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
7、学生证(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期间成绩单(校教务部门盖章;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9、3月22日起,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复试前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http://218.199.196.90)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15位数字的考生编号。报到时请提供缴费截图的复印件(需现场查验);
十、复试的监督和申诉复议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把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和调剂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2、考生享有知情权,学院将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学校第一时间将院系上报的拟录取名单上网公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在复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复议,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27-67868009(纪委)67861488(研究生院)
举报邮箱:Email:yjszb@mail.ccnu.edu.cn
学院举报投诉电话:027-67868278
学院举报邮箱:Email:mkszb @mail.ccnu.edu.cn
十、调取档案注意事项:
请各位复试考生待拟录取名单出来后(网上公布为准),再向所在学校、单位提交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没有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请不要向所在学校、单位提交调档函。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