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讯(记者 江紫沫)12月4日晚7时,由政法学院、音乐学院两院权益部承办,以“懂法·守法·你我他”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维权知识讲座在音乐学院427教室举行。政法学院文杰副教授为政法、音乐两院的同学上了一堂内容丰富实用、深入浅出的维权知识课。
文副教授的讲座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分别是“为什么大学生的民事权利要特别保护”“大学生享有哪些民事权利”“大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首先,他解释了为什么大学生的民事权利要特别保护。大学生人身、财产权利受侵害现象突出,民事权利没有得到充分重视,这个群体的权利保护意识也不够强;作为自然人,大学生享有各项权利,如果不加以维护,侵权行为将越来越多。所以,大学生应当注重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
其次,文副教授介绍了大学生享有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民事权利的两大体系,其中居于基础和首要地位的是人身权,因此他详细列举了各种人身权利,包括姓名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等,并逐条加以科学的阐发,同时用具有代表性、贴近生活的实例帮助同学们加深理解。同样,他也介绍了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在大学生创业已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的情况下,文副教授还讲解了大学生创业过程涉及的民事权利。
接着,文副教授论述了大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大学生可以通过自我保护和公力救济两大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自我保护主要包括请求和自卫两种方法。公力救济则可通过向行政机关求助、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等方式实现。文副教授特别说明了提起诉讼时要保全证据、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才可申请仲裁等公力救济中的注意事项,这有助于同学们在必要时更好地捍卫自己的权利。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他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最后,文副教授以一句“请同学们行动起来,为权利而斗争”的呼告结束了精彩的演讲。
本次讲座持续了一个半小时。文副教授以条理清晰、简明扼要的语言向同学们普及了大量的维权知识。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设备原因,文副教授既没有借助幻灯片,也没有借助话筒,但演讲过程中他始终保持着洪亮的声音和清晰的思路。讲座结束,同学们以持久热烈的掌声感谢文副教授这节精彩而生动的法律课。
编辑:金萍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