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风采

我院本科2012级党支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举行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4-12-01点击:

马克思主义学院讯 11月30日晚,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2012级党支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在利群书社举行,党支部就新近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交流,并就个人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主题的学习体会进行探讨。交流会由支部书记李金督主持。

陈晓慧认为,选择“依法治国”为主题是历史的趋势,“历史上‘人治’思想到今天依然残余,‘法治’思想并没有深入人心,因此纵观如今的社会现实,‘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她指出,“唐慧案”引发国人对法治建设的重新审视,而历经长时间的判决,最后的结果又令人们对我国的法治建设重拾信心,“可见人民对于依法治国的诉求是非常之高的”。

肖汐则从教师教育的角度谈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于司法体系改革的见解。“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使法律教育走进课堂,对于我们即将要成为老师的人来说,这也是向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自己不学法、不懂法,将来怎么能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素养呢?”她说,师范生应加强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法律素养的提高。

车榆表示,将“依法治国”作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时机成熟、规划发展”之举,“强调‘依法治国’,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彰显着我们党和国家大力治理社会中各种失范现象的决心。”

连鹏飞说,司法体系的不合理,必然带来各种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存在,“这些现象违背了党的宗旨,损害了党的形象,适时提出‘依法治国’符合民情、国情。”

最后,李金督总结道:“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其实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四中全会是对三中全会总目标的延展与升华。”李金督从提出“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实施阻力等方面对这一主题进行了阐述,并强调支部党员应加强自身党性修养的提高,继续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跟党的时代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