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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杯】新秀崭露,13级辩手险胜12级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3-10-22点击:

马克思主义学院讯(见习记者 向玉玲 摄影 李祥栋)10月20日下午,我院“创意杯”辩论赛初赛第三场在一号楼3楼会议厅举行。反方13级思政一班与正方12级思政二班就“惩罚能否解决中国式过马路”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法学院11级辩论队队长韩丛宇、谭兆业和心理学院11级辩论队队长兰篇担纲评委。最终,反方战胜正方获得胜利,正方二辩洪佳娜为本场最佳辩手。

立论环节,正方一辩李小芳阐释了“惩罚”的含义,并从“从众心理”“法律意识的淡薄”“交通规则的不完善”几方面阐述了“中国式过马路”产生的原因。反方一辩胡俊,以“中国式过马路”产生的社会根源的复杂性为据,认为惩罚不能解决“中国式过马路”,并从“公民安全意识淡薄”“惩罚的时效性”“基础设施的不完善”等方面论述了要解决“中国式过马路”,单靠惩罚的不可行性。

驳辩环节,正方二辩洪佳娜指出,城市道路规划的滞后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耗时性,都证明惩罚是目前效果最明显的措施。反方二辩罗诚则提出,要治标,更要治本,应从长远的角度考虑,采取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交通法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红绿灯时长科学化等等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现象。

质询环节,正方三辩曹莹问到“小孩子是喜欢吃糖衣药丸还是苦药丸?”反方三辩向苗苗迅速回答到“我不是小孩,我不知道,不能用我的喜好,推广至所有人。”赢得现场热烈掌声。

自由辩论环节,正方以每年发生交通事故的例子强调解决的紧迫性,并反诘到:“教育要花多久的时间才有成效?”。反方辩手以中国城市化带来的环境问题为例,强调要从长远利益考虑。

最后的总结陈词,正方围绕“紧迫性”“有效性”“威慑性”三个方面论述惩罚的必要性。反方则是立足于人性,立足于公民利益进行总结。最后反方以微弱的牌面优势赢得比赛。

谭兆业表示,双方在辩论过程中都有让步,但同时都没有抓住对方的退步进行诘问,这是较大的失误。

(编辑 周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