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讯(记者谭东)3月2日晚,应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会之邀,众合教育独家签约名师曹新川博士作客我校,在1101教室为我校部分法学学生做了司法考试专题讲座。
曹老师本次主讲的内容包括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主体以及著作权的内容三个问题。在讲座开始时,他首先以武侠小说的出租作为问题,引出著作权的相关内容。随后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向同学们讲述了著作权的产生: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作用,即著作权自动取得。他以大学生求爱故事为例,指出,作品表达的主题一样,方式不同,具有独创性,则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讲述著作权的主体时,曹老师指出,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即便作为出资方,也是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的。述及关于合作作品著作权分割的问题时,他又说,合作作品可以分割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独立享有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组织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
其后,曹老师又以前些年炒得比较热的旭日阳刚与汪峰的版权之争为例,向同学们解说了著作权的内容,指出,在本案中,旭日阳刚未经著作权所有人汪峰同意即用其作品进行商业演出侵犯了汪峰的表演权。
除上述问题,曹老师同时为同学们讲述关于著作权的其他知识点。讲座结束后,主办方还进行了现场抽奖,向获奖者赠送司考资料,引起了听众的轰动。
编辑 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