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风采

武大李承亮博士走进法经致远 主讲“侵权责任法中的违法性之争”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1-12-20点击:

政法学院讯(通讯员 晏飞)12月20日下午,由08级法学经济学试验班主办的第15期“法经致远学术大讲堂”在政法学院三楼会议室举行。此次讲座邀请到了曾就读于德国慕尼黑大学、现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李承亮博士,带来主题为“侵权责任法中的违法性之争”的讲座。

李承亮博士的讲座从侵权法所保护的对象展开,通过引用台湾学者王泽鉴的话,得出了“违法是侵权的精灵”这一比喻。李博士阐述了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状况,指出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中所存在的一些缺陷,例如没有明确提及违法性,仅对侵权的保护对象和范围采取列举式的方法,使得许多具体案件中对侵权行为界定模糊或者错误。

李承亮博士采取了案例与理论相结合的讲述方式,让同学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讲座的内容。李博士对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中的侵权条款进行了比较,尤其是二者对于构成侵权的要件以及是否将违法性纳入侵权的要件之中做了深入讨论。他还进一步认为违法性之争的实质主要在于以下三方面:第一,两层结构与三层结构;第二,“大一般条款”与“小一般条款”;第三,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接下来,围绕这三点,李博士进行了深入具体的讨论。

讲座的最后,李承亮博士讲述了民事权益的内容,比较了侵害与损害的区别,还对我国现阶段一些学者以及英美法系中提出的“第三人侵害债权”提出了质疑。整场讲座,李博士旁征博引,用他渊博的学识和平易幽默的语言征服了在场的听众。讲座在全场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编辑:江紫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