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风采

关于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十八次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4-05-13点击:

全院各学生组织、行政班级:

我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委员会经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来,在学院党委及上级学生会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以“为全体同学服务”的工作原则,围绕学院学生工作重点,在“引领”、“维权”、“服务”、“沟通”、“繁荣校园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第十七届届学生委员会任期将满,为保证我院学生会工作的顺利交接和稳定发展,经学生委员会讨论,并报院党委批准,拟于五月中旬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请各学生组织、行政班团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的十七大精神及全国学联的二十五大精神,秉承“站起来能说,坐下来能写”的学院育人文化,以“为全体同学服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全院学生,为推动我院学生会组织跨越式发展和把我院建设成为以思想引领为核心、以学术研究为载体、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的宏伟蓝图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组织机构

1.大会筹备委员会:大会的筹备工作由第十七届学生会承担,在学院党委、上级学生会组织的领导下,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实施。大会主席团成立以后筹委会即向大会主席团汇报并移交工作。

2.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大会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第十七届学生会担任,在学院党委、上级学生会组织的领导下,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实施。负责候选人资质审查。

2.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在代表大会预备会上通过产生,其成员从院学生会委员和候选委员中产生。主席团的任务包括:按大会通过的议程组织大会;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组织讨论大会的重大问题;组织代表审议本届委员候选人并主持选举等。

三、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5月16日(周五) 地点:科学会堂一楼报告厅

四、代表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人数:本次大会共产生代表150名,约占我院本科学生总数的25%,第十七届学生会成员为当然代表,具体人数比例分配请及时关注上级通知。

2.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由各学生组织,行政班级充分酝酿,民主推选产生。

五、大会议程

1.听取并审议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

3.修改并审议《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