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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杯】13级思政3班险胜,越入决赛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4-11-02点击:

马克思主义学院讯(见习记者 卢容 摄影 田力)11月1日下午,正方14级政治1班与反方13级思政3班就“评价行为善恶的标准应该是动机还是效果”展开辩论。我院辩论队前任队长邢梓怡、教练任金婷和西安财经大学12级资深辩手王秦阳担任评委。最终,13级思政3班进入决赛。

开篇立论环节,正方一辩刘倩阐明动机是行为的内在本质,是行为的归宿,指导行为,动机具有可推断性,有利于建设和谐向上的社会风气。反方一辩孙国楠首先就‘行动’、‘动机’和‘效果’三词进行分析,运用历史大事件来表明效果作为评价善恶的标准更具有普遍性和直观性。

接下来,反方二辩田玲指出正方的因果推导逻辑错误,并且动机具有不稳定性。正方二辩孙国兰则表示反方对手以偏概全,证明动机是可把握的。

在质询环节中双方就好心办坏事为中心,借助历史事件和当代时事,展开质询和答辩。

随着比赛的进行,到了自由辩论环节双方的战争愈发的激烈。正方三辩单金巍说:“动机让自我反问更有价值,正是因为有了动机才指导了行为的发展,若是以效果为标准则容易产生功利主义。”反方三辩向雪菲则追问对手如何用行为去推断动机,并且认为正是从效果推断出动机。

在总结陈词中,反方四辩蒋宜芳指出动机具有主观性而效果才具有客观性,效果则可以更直接简单客观的判断行动的善恶,只有先建立良好的秩序才能有引导人心建立和谐社会,这更是要求我们以效果作为标准。正方四辩张旭总结:“有心理学家和哲学家早已指出以动机来判断行动的善恶,以效果为标准会具有片面性,而动机并非具有不稳定性,在法律上,动机有时可以左右程度。”

王秦阳讲评道:“本次比赛的气氛很好,双方表现都不错,但是辩论的论点不清晰,都在就一些表面层次没多大意义的话题辩论,反方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把问题限制在了道德范围内。希望在以后的比赛中要了解对方的观点,要进行深层次的观点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