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讯(通讯员 屈雪艳 唐慧颖;摄影 张书缘)为落实学校党委在全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求,学院党委制定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 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方案》。根据该方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5月23日上午在学院214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学院党委书记孙永祥、正处职组织员董俊敏、党委副书记邵莉莉、副院长毛华兵,院党委委员李红伟、梅萍、谢从高、丁琳,党政联席会成员徐秉国、学院宣传干事唐慧颖以及政工党支部部分教师党员参加。会议由孙永祥主持。
参会人员共同观看2019年湖北省纪委警示教育片《重整行装,利剑反腐》后,正处职组织员董俊敏介绍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相关安排,主要包括:讨论《关于加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管理办法(讨论稿)》;介绍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集中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与学生制度安排。
会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汇编的一期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学习材料开展学习。随后,正处职组织员董俊敏为大家解读《条例》和《监察法》。
会上,孙永祥书记首先从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与方式、学习管理与考核三方面对《关于加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管理办法(讨论稿)》进行补充说明,并向与会人员现场讲廉政党课。孙书记围绕十八大以来廉政“三最”展开,结合自身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解,指出贪污腐败的原因主要涉及理想信念、权利观以及纪律观三大层面,并提出四点加强与改进措施:加强理论学习、理论宣讲;加强制度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加规范化;加强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加透明化;严厉惩治,落实学习。
本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是学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重要部分,接下来各党支部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加《条例》和《监察法》知识测试,同时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工作要求。
(审核:董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