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讯(通讯员 唐慧颖 胡奖 左婷;摄影:覃施颖 许静)4月10日,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发起单位会议在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来自武汉大学、兰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全国70余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出席会议,他们就联席会议章程、建设机制、议事规则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了广泛共识,共同签署了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发起宣言。本次联席会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主办。会议由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孙永祥主持。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赵凌云出席会议并致辞。他首先代表学校向参会领导老师表示诚挚欢迎与感谢,对本次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诞辰100周年,在这一重要历史时刻召开此会机会难得且意义重大,发起成立院长联席会议这一机制和平台,有利于开展有组织的理论研究,由各高校共同确定重大课题、集中力量攻关,有利于推进可持续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培育扎根大地的学风。结合正在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他简要介绍了华中师范大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方面努力与成绩。他表示,希望通过联席会议推进全国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商共建共发展,为建设好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伟大进程,作出更大的贡献。
高等教育出版社文科事业部主任迟宝东、思政事业部思想理论分社副社长王杨分别从党中央的重视和部署、教材建设的新定位、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以及推动技术应用等方面介绍了院长联席会议发起背景。他们共同指出: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的建立旨在搭建合作交流共享平台、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共同助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与发展。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万美容介绍了会议筹备情况并对与会专家学者致以最热切的欢迎。关于联席会议的动员建设机制,他指出建议:一是要发挥首批发起单位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二是要认真讨论、共同出谋划策进行架构总设计;三是要建立常态化、常规化的沟通交流机制和品牌活动。
在嘉宾主题发言环节,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沈壮海教授从“协作是发展之路”和“建设是协作之基”两个方面谈了自己的体会,他指出我们要勇于在春天放歌,也要自觉在春天播种和耕作,产出高质量成果,共同建设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他指出:一定努力做好协作共同体中的有力支点,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服务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时代化,服务于21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的主题,明确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主业,把握聚人才、育人才的主线,打造名师、名课、名篇,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名片。
重庆师范大学校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孟东方教授围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学科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发言。他介绍了重庆师范大学办学理念、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思路。并指出:从开展更加常态化的合作、整合共享马克思主义学科资源平台、强化人才队伍互聘共享、整合学科资源优势、共同打造在线精品课程、共同推进智慧马院建设、分门别类成立相应的专家委员会等方面提出关于联席会议机制建设的建议。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常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顾红亮教授认为,联席会议要始终树立服务先行理念,即联席会议的成立要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各高校马院发展;要树立共享先行理念,希望通过此次联席会议实现各高校马院之间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经验共享,促进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共同发展,为新时代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贡献力量。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新平教授基于当前马克思主义学科快速发展的现状指出,在新时代新阶段的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发展需要不断总结,不断进行内涵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下的各学科需要协调发展、平衡发展,明确在加强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功能,以及在学科体系、教学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任务。他指出联席会议要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方面进行良性互动与资源共享,通过建立合理机制形成合理布局,来引领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发展。
在交流讨论环节,来自首都师范大学、广州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10余所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院长就联席会议章程的主要内容、动员机制、特色凝练、议事规则等方面谈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随后,与会人员共同签署了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发起宣言。
会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第一届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举办单位,孙永祥宣布承办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据悉,全国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其宗旨在于以自愿、平等、合作、发展原则为基础,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起一种长期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和利用各单位资源,开展互补性合作,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之间、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与高等教育出版社之间的深度合作,以共同解决马克思主义学院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满足新需求,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工作。
(审核:孙永祥 万美容)
附发起单位名单(按音序排列):
安徽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 长江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赣南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
广州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学院 海南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海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湖北大学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湖北民族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怀化学院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辽宁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临沂大学 牡丹江医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三峡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新疆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郑州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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