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华中师范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研习社成员的通知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18-10-20点击:

关于公开选拔华中师范大学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学生研习社成员的通知

为学习、传播、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校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华中师范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研习社”(下文简称“研习社”)。研习社自成立以来,完成校内外宣讲78场,提高宣讲团成员理论宣讲水平;带动青年学生进行理论学习、理论传播、理论践行,营造学“习”热潮。

为完善研习社组织体系,充实研习社工作队伍,形成一支有热情、有能力、有水平、有成绩的优秀团队,研习社现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新成员。

一、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选拔范围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硕、博)

三、选拔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觉悟高,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等重要理论思想有深刻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2.思想上进,品学兼优,情理兼修,学习成绩及社会实践能力突出;

3.语言表达能力强,临场应变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或者创新思维;

4.具有团队精神,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愿意提升自我以及为宣讲团整体的提升做贡献;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优先考虑;

6.有新媒体制作、宣传、文章撰写、组织策划等方面特长的优先考虑。

四、选拔流程

(一)报名方式

请在1025日下午17点之前将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ccnumks2018@163.com。文件及邮件命名为:研习社报名+年级(本//博)+姓名+电话。

(二)选拔环节

包括笔试环节和面试环节。笔试前根据报名表和宣讲稿内容进行初步筛选,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将采取“1分钟自我介绍+3分钟模拟宣讲+2分钟答辩”的模式,面试人员需提前准备好宣讲PPT、宣讲稿、报名表。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三)人员公示

选拔环节结束后,研习社指导老师及成员根据报名者的宣讲稿、笔试、面试等综合表现进行评定,最终确定人选,面试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四)考核

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核,合格者成为学生研习社正式成员。任期一年且考核合格的成员获得研习社聘书。

说明:20185月已报名的同学,可一同参加此次招新活动,请等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研习社

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