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24-05-10点击:次
因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顺次补录1名博士考生。现将考生信息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即日起的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5550
电子信箱:ccnumyyjs@163.com
申诉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5月10日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