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通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20-09-13点击:

各位同学

2020年寒、暑假期间,我校先后启动了寒假社会实践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根据上级团组织的相关工作安排校团委工作指示,我院团委将开展2020年社会实践活动总结通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0年9月—10月

二、参与范围

参与指导2020年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的组织、实践团队和个人。

三、工作安排

(一)广泛宣传活动成果

1.根据校团委指示,学院团委根据团队提交的优秀实践团(队)、先进个人等申报材料择优上报一批在社会实践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开展校内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社会实践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范围;将通过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渠道,选编活动中的优秀案例、创新做法,进行传播推广,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青年学生宣传,使更多学生受到教育,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功效;鼓励各团队和实践过程中对接的地方团组织,充分运用“互联网+社会实践”的新模式,展示“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创新方式,畅通对接渠道,完善长效育人机制。

2.学院团委鼓励团队、个人积极参加“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2020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等系列线上活动,原则上今年院团委推荐的优秀团队、个人须至少参与其中一项线上活动。有关活动的指引可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三下乡”专栏查询获取。

(二)通报优秀工作典型

1.校团委将对在2020年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团队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原则上设置校级优秀实践团(队)15支、校级先进工作者(教工)20名,校级先进个人不超过全校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总数的10%,校级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15篇。

2.通报表扬名单通过“基层申报——学院团委推荐——校团委组织评议”的流程产生学院推荐2支优秀实践团(队)候选团体,1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先进个人推荐比例不超过院本年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总数的10%(总数以组织部统计整理结果为准)。各单位、实践团队进行申报,汇总至我院团委,院团委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参与校团委后续的审核评定。

3.参与返家乡专项的学生由活动区县团委推荐优秀个人参选。

4.通报结果将在华大青年网站上予以公示,其中所有团队和个人均将按照专家组评分从高到低排序,以便依次推荐至团省委或团中央参与优秀团(队)、先进个人、百强实践队、优秀调研报告等各类评选。

5.校级优秀组织单位、校级优秀实践团(队)、校级“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和1000元的社会实践专项经费支持。

(三)结项与报账

1.项目结项。请入选校级重点项目的团队按要求提交社会实践成果,通过审核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活动经费进行实报实销。需要提交的成果材料如下(以下每一项单独放置在一个文件夹):

1)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格式要求:标题小二号黑体、正文小三号仿宋);

2)音频、视频、图片材料(至少5张有代表性的活动场景照片,要求JPEG格式,不低于2MB);

3)实践期间的实践日志或每天的活动记录。

4)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链接、截图。

5)实践团(队)在“中青校园APP”完成创建的截图。

2.报账工作。校级重点团队结项审核通过后,将在9月底通知各实践队进行报账工作;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实践团(队)和优秀调研报告的专项经费将在结果公示结束后安排报账。报账基本原则:谁报销谁担责,实报实销,杜绝虚开发票、虚列事项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

四、有关要求

1.请有意报名校级优秀实践团(队)、校级先进工作者(教工)、校级先进个人的团队与个人将申报表(见附件1《校级优秀实践团(队)申报表》、附件2《校级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申报表》)团队负责人(或先进个人)+实践团队名称”命名,在9月16日22:00前发送至ccnumyzzb@163.com逾期自动取消资格。优秀团队和个人的事迹均制作成适于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图文电子版形式在申报表中呈现

2.请入选校级重点项目的实践团队将结项材料校级重点项目+xx实践队结项材料”命名,9月1622:00前报送至ccnumyzzb@163.com

3.请有意申请校级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团队,将报告成果参照附件3《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撰写规范进行修订后在9月1712:00前发送至ccnumyzzb@163.com,命名格式:调研报告名称+实践队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

4.请申报团队将报名文件分开发送至邮箱,切勿将多个申报表压缩至同一文件夹中发送。

 

 

件:

附件1:校级优秀实践团(队)申报表

附件2:校级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撰写规范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