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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21-06-04点击: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是湖北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现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中共党史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进入A类(全国前2%—5%)学科。

根据建设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一流学科”的实际需要,结合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现面向全球延揽英才,诚邀您一起筑梦华大,共创未来!同时,长期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

一、2021年教师招聘岗位

岗位设置

岗位性质

学科、专业要求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

教授、副教授或讲师

思政课教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史及相关专业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

教授、副教授或讲师

思政课教师

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形势与政策教学研究中心)

教授、副教授或讲师

思政课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

教授、副教授或讲师

专业课兼思政课教师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文本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前沿问题研究

伦理学中国哲学教研室

教授、副教授或讲师

专业课兼思政课教师

伦理学、中国哲学

外国哲学教研室

讲师

专业课兼思政课教师

外国哲学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教研室

教授、副教授或讲师

专业课兼思政课教师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国外马克思主义

思想政治教育学教研室

讲师

专业课兼思政课教师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课程教学论教研室

教授、副教授或讲师

学科教学论教师

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相关学科

 

二、招聘条件

1.应聘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及以上)岗位,原则上为中共党员,海内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发展潜质,主持过重要科研项目,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2.应聘讲师岗位,原则上为中共党员,海内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有一定代表性成果。

3.应聘各类岗位的年龄要求:应聘教授岗位原则上不超过45岁;应聘副教授岗位原则上不超过40岁(出站博士后原则上不超过33岁,有教学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应聘讲师岗位原则上不超过30岁(出站博士后和有教学工作经历的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5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12月31日(2021年底前到岗)。

4.为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欢迎符合招聘条件的校内外人才(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积极应聘。

同时,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学者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8]7号文件,学校设立“博雅学者”“桂子学者”“桂子青年学者”等人才项目计划,特别欢迎符合申报条件者积极申报。

三、待遇及支持

以上岗位均提供相应优厚待遇。实行一人一议签订事业编制合同或青年教师预聘制合同。按岗位提供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提供过渡性人才住房,配备教师教研用房;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其中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皆为省级示范学校;享受公费医疗、年度体检等;协助解决保险、落户等相关事宜,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招聘流程

1.人才招聘流程:①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②学院初审材料;③通知初审通过者参加复试面试考核;④讲师岗位复试面试考核集中进行,副教授及以上岗位(高层次人才)复试面试考核采取集中或一对一方式进行,所有聘用人员均应按照要求参加复试面试考核;⑤学院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公示并报学校人事部(人才办)审核;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者办理入职手续。

2.2021年讲师岗位本轮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高层次人才(应聘副教授及以上)岗位全年接受报名。

3.各类岗位应聘者请向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箱75342569@qq.com投递个人应聘完整资料,标注“应聘+姓名+岗位”。

五、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招聘负责人:

孙永祥(电话:18627919600)

万美容(电话:13971488930)

招聘工作联系人:能丽娟

联系电话:15927229500

联系邮箱:75342569@qq.com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5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