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有关事项的说明》及《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目录
参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强,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爱护学生,潜心育人。
2.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截至报名之日),且在职在岗,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职能处室审核通过。
3.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4.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
不满足外语水平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英语口语面试,满分100分。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仍不合格者(60分以下)视为不满足报考条件,不得进入材料评审。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
所有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有关事项的说明》及《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报名须寄送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有关事项的说明》。此外,还可提交与自身工作业绩相关的材料。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综合楼北楼马克思主义学院607 郭老师 收(邮寄封面请注明“2025年博士报名材料(高校思政骨干)”)
邮政编码: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8143
考生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本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送)的视为报名无效,已寄(送)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资格审核
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材料评审环节。
(二)材料评审
对申请人进行材料评审并给出评审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材料评审总成绩和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毕业论文、读博期间研究计划、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量化并作出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材料评审具体内容:
1.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满分100分,占材料评审总成绩20%)
2.学术水平及获奖证明材料(满分100分,占材料评审总成绩20%)
3.硕士期间成绩及学位论文(满分100分,占材料评审总成绩20%)
4.读博期间研究计划(满分100分,占材料评审总成绩20%)
5.工作业绩材料(满分100分,占材料评审总成绩20%)
依据报考我院该专项计划的所有考生材料评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不高于 3:1 (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学院该专项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评审成绩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并于2025年3月7日前在我院网站公示。材料评审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为百分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翻译一篇外文文献,并回答相关问题。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3.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实务相关知识的理解掌握情况和综合运用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总分值100分。
4.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具体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PPT汇报: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及工作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15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的内容及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综合考核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三部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占10%,专业基础考核占20%,综合能力考核占7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1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四)录取规则
1.报考我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全部考生(不区分导师),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其中,按本校生源不超过2人、专职辅导员不少于4人的规定,顺次递补)。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 不予录取。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咨询方式
相关信息将在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143
五、工作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 完成日期 |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 2024年12月28日 |
公布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 2025年1月7日前 |
完成考生资格审核 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 | 2025年3月7日前 |
发布综合考核方案 | 2025年3月7日前 |
综合考核及结果公示 | 2025年4月28日前 |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