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督导督查工作的通知(第12号)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发表时间:2020-02-25点击:

校内各单位:

当前,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教育部、湖北省和我校各项防控工作安排和措施落实落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学校纪委办会同学校办等部门成立了督导督查组。现就落实教育部党组、驻部纪检组相关要求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2020年1号、2号文件精神,坚决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督导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华中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党建引领与党员带头行动方案》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把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各单位负责人要每天定期向对口联系的校领导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坚决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扼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纪委办要及时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及时通报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执纪问责典型案例,对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者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纪委(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过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督促本单位领导干部提高政治意识,履行主责,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二、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学校督导督查组要持续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筹措和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用心不用力,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只说不干、说多干少,盲目乐观、说假话、报假情,热衷于喊口号、作表态等问题。

2.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投入、不深入、不扎实。工作浮于表面,忙于开会、填表报数而不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学校《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行动方案》不力,特别是在人员防控、交通保卫、后勤保障、医疗救护、社区管控等措施失察失责;对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不力、处置失当等问题;只满足于简单报信息,做二传手,有了问题和矛盾只是简单上报,困难上交,不去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不去做具体细致的关怀、关心、服务师生的工作等怠政懒政问题。

3.不服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和学校安排部署,或者工作敷衍应付、推诿扯皮。

4.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向上级报喜不报忧,隐藏遮掩等问题。

5.对师生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漠视人命;对师生信访举报、舆情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或者推诿压制等问题。

6.增加基层负担。工作统筹不力,检查多、汇报多、留痕多等问题。

7.借疫情防控之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在防护物资分配中私分留用、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督导督查相关职责划分

1.学校办每天对各单位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电话畅通情况进行随机电话抽查,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相关相关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提醒、警示;对责任不落实情节严重、给工作带来实质负面影响的、只提困难不发挥主观能动性解决实际困难的情况向纪委办提交。

2.纪委办在现阶段主要通过电话抽查方式,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各单位副处以上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敦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特别要注重对交通保卫、后勤保障、医疗救护、社区管控等工作及时督促检查;视疫情发展,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指挥部指示,还可以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督查;要畅通举报渠道,多方了解情况,及时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执行防控指挥部指令任务的、工作不负责任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有关纪律及应急处置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3.党委组织部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使用干部;负责每天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日报制度的落实;及时向纪委办提供各二级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上推下卸”情况;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中不认真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干部,要及时诫勉、调整、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

4.人事部、离退休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要抓好各单位疫情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如实、不及时申报的单位及时予以提醒;对师生未经批准擅自回校的,予以批评处理;对工作不到位情节严重者及时报纪委办。

5.疫情防控的主要部门,后保部、保卫处和校医院等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各相关单位存在的严重不履责问题,及时上报纪委办,纪委办经与指挥部办核实后一并纳入监督范围。

6.各单位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督本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任务中是否存在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发现情况严重、影响防控部署安排落实的,要及时向纪委办报告。

四、坚持从严监督和保护鼓励干部相结合

学校纪委办要坚决履行监督职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要从严执纪、严肃问责。同时,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对为落实防控措施造成无意过失、为及时处置疫情造成失误的干部职工减轻思想包袱。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的同时,鼓励督促其认真工作,将功补过。

五、发扬铁军作风带头示范,形成督导督查工作合力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纪委委员、全体督查组干部和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扬铁军作风,带头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措施。督导督查组成员要及时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敢抓敢管,通过形成督导督查工作的合力,敦促各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为全面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不懈努力!

华中师范大学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